2008年之前的15年裏,希臘一直保持3%以上的GDP經濟增長。主要原因是希臘加入歐元區後,家庭和企業可以很容易地獲得利率極低的資本,但他們沒有投資,而是全部用於消費,他們用在自己或家庭花銷上。希臘進口大量商品,但卻不關心出口。雖然希臘經歷15年的正增長,但這是有問題的增長,是僅靠借貸和消費推動的增長。
希臘在出口方面沒有競爭力。出口到一個國家並不容易,你需要投資,需要去實地考察這個國家,去建立網路,但希臘的商人們就滿足於國內市場。因為在國內市場上,消費規模和價格一直在不斷增長。15年來,我們一直在單純地消耗從外部借來的資金。
2008年的金融危機改變了市場看待各個經濟體增長的方式,他們意識到希臘的增長方式是不可行的。
因此,我們引入歐盟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援助。但是,正是這些援助條件給希臘帶來了新的問題。不過,在財政縮減措施方面,希臘取得了相當不容易的成就,通過大規模減少公共部門雇員薪金,減少養老金,在兩年時間內把赤字從15.8%減少到9.3%;但在經濟的結構性改革方面並沒有取得明顯的成效,希臘的政客們由於各種利益衝突,不願意同工會、行業協會發生直接的交鋒和衝突。
這些結構性措施沒有奏效,財政縮減措施又帶來了比預期要嚴重的經濟衰退,從而又給財政縮減的目標帶來了新的挑戰。一個惡性循環在希臘出現。
因此,我們有了第二次救助計畫。此前的爭論焦點一直是,希臘是否信守承諾,是否在按部就班遵守這種改正路徑,但卻忽略了另一個問題:歐盟和IMF所提出的路徑對這個國家是正確的嗎?
IMF是怎麼設計希臘改革方案的?他們複製、粘貼其他國家的案例。但在馬來西亞或辛巴威奏效的方法肯定不能用在希臘身上。現在要討論的是,這第二份救助計畫,是否會產生更多的問題?是否會給希臘帶來更深的經濟衰退?
這個方案包納了太多項改革,我不認為任何一個嚴肅的國家在如此短時間內能完成如此眾多的改革,即使再有效率的國家,也難以在6個月內完成如此多項的立法變化。
比如,首先可以解凍希臘可分配到的、規模達140億歐元的歐盟結構性基金(StructuralFund)。目前的規則是,若想啟動這筆資金,歐盟將出資75%,希臘出資25%,但希臘現在沒有盈餘的資本。歐盟應該通過變通啟用這筆資金,恢復希臘一到兩項大型基礎設施的建設,比如在危機前啟動但現在已停滯數月的5條主要高速公路的建設。
這可以在短期內改善希臘當下的淒慘狀況,創造新的就業,給民眾和投資者帶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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